有计划的目的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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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广播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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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对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学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要资金超过160亿元,由中央财政承担。
(二)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将给予奖励和补贴。
(三)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天1元,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和奖励。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严格食品供应准入,确保食品安全。制定中小学食堂伙食供应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成立专家工作组,加强学校营养指导。补助资金严格用于学生伙食,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防止虚假索取、索取。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餐饮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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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伙食补贴资金300.3亿元、食堂建设资金300亿元,惠及3200万农村人口。义务教育学生。 [1]
改进报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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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起,中央财政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每日补助标准由3元提高到4元。财政部教科文司10月31日透露,中央财政为此安排资金9.4亿元。
为持续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针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4亿元2014年提高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的补助标准,从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名学生每年800元。新标准将于2014年11月起实施。同时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开展改善营养的地方试点根据当地情况。中央财政对开展地方试点的省份给予不超过国家试点标准50%的奖励补贴。 [1]
相关事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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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江西、河南等地不断发生劣质“营养餐”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2018年9月3日,江西省万安县家长反映,许多小学分发的营养餐存在大量腐败现象。存在腐败问题,孩子吃完午饭就腹痛。 2018年9月12日,商水县谭庄镇大槽小学食堂公布的学生营养菜单包括鸡丁、炒西葫芦、蒜苗、鸡块等。与此不符。只有半碗白面,没有任何配菜。学生们把面条泡在水里吞下去。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就“问题营养餐”约谈省教育厅和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求坚决斩断“问题营养餐”的黑手。 “偷孩子嘴里的食物”: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严格追究责任,对利用孩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严惩不贷,决不姑息;严格餐饮企业准入,对违法餐饮企业立即清除,列入“黑名单”。
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强调,有关省份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斩断孩子“从嘴里偷菜”的黑手,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事件不再发生。
一是全面排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严格追究责任,对利用孩子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到底,严惩不留情,决不姑息。
二是严把餐饮企业准入关,对违法餐饮企业立即清除,列入“黑名单”。
三是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抓住关键环节,加强精细化管理,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四是主动公开食品采购价格、量菜谱及资金来源、受益学生、餐饮企业等信息,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为切实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将组织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一项道德工程、一项公益工程,做得好,真正造福了下一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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